2138CC太阳集团系(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办法(机械学院党字〔2024〕22号)

2024-12-18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138CC太阳集团系(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中心:

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138CC太阳集团系(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2138CC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4126



2138CC太阳集团系(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办法


一、总

第一条 高校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筑牢信仰根基,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努力成为学生理想、信念和道德的表率,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重任。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院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的需要。

第二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广大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理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成果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中,真正学深、悟透并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争当“四个领路人”,引导广大教师扎根学院,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形式


第三条 根据学校实际,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分四种组织形式: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全体教职工学习、党外知识分子学习。本办法适用于学院系(中心)全体教职工学习。组织系(中心)教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学习内容

第四条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4.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5.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趋势,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解决学院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上级要求的其他学习内容。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五条 系(中心)教职工学习集中安排在周一下午(寒暑假、节假日除外),每次集中学习时间1学时。

第六条 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形式。集中学习以精读原文、专题讨论、观看视频、专题报告等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网络讲堂,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自觉开展网上学习,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系室发展情况,教师团队情况,促进党建和事业融合,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五、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院党委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各党支部结合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和系(中心)实际,制定本系(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时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第八条 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系(中心)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需根据半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理论学习考勤和学习通报,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每季度交流研讨至少1次,会前准备学习议题和材料,参学人员根据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积极参加研讨交流,确保专题研讨有深度、有质量、有收获。在系室会议记录本上做好学习详细记录、签到等,保留好学习成果。

第九条 将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考评体系,作为各党支部和系(中心)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学习和实践质效显著的党支部,给予表彰。

第十条 学院纪委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

第十一条 各系(中心)要把教职工个人参加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需要有请假审批手续,同时要积极主动补课;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或因病因事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第十二条 系(中心)及时总结宣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和经验做法,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报道。

六、附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138CC太阳集团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印发